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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灭子”案李玉前的23年申诉之路丨大象深度

大象新闻2024-09-14 09:44:11

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姜明圆 陈帅

8月15日上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后二审庭前会议,当天从上午9点30分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多。

近6个小时庭前会议中,李玉前代理律师周兆成提交了17项申请,希望重新启动对现场的鉴定,同时希望法庭启动排非程序。

“如果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当年已经固定的原始证据不被曲解,特别是现场重大血迹和血指纹,我相信查清真相应该不难。”事后,李玉前告诉大象新闻记者,他既是当事人,也是被害者的丈夫。

如果申诉失败,李玉前直言,他将继续反映。

①出狱后边申诉边打零工,尝试适应社会节奏

一年多前,2022年12月22日,经数次减刑后,李玉前获释出狱,这一天,哥哥李玉山也第一时间前去迎接。

出狱后,李玉前暂时寄住在弟弟家,春节过后,他便离开弟弟家开始独自谋生。

一年多来,李玉前一直在等待申诉结果。

“在北京待了一个来月。”李玉前介绍,一方面通过各个渠道反映案件,另一方面在北京请教一些法医学专家和痕迹学专家。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玉前找工作也是一道难题。没有技能和知识,他只能打一些零工。

最终,李玉前选择返回贵州打零工,他给出的解释是案件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就近可以减少花费。

“一个月租金1000多元,每人均摊几百元。”在出租屋内,李玉前介绍,他和别人一起租房住,早上一早外出打零工,晚上才回来在出租屋内休息。

虽然一直忙碌,但收入却不稳定,多的时候5000元,低的时候也就2000元,但李玉前很满足,“够生活了,毕竟人是自由的,你可以自由的在阳光下行走,可以自由的去做自己认为应该去做的事情。”

他认为,与社会隔绝了多年,一切都在适应,“就像从原始人回到现代社会,处处不适应,处处赶不上节奏。”

“我对生活的要求不高,因为经历过那种极端环境的人,只要能吃饱有吃的就行了。”李玉前很知足,但对于案件所带来的花销,他认为造成了一定的生存压力和负担。

李玉前称,因为案子,生活已经改全部改变了。

入狱前,李玉前是车间主任,如果没有这件事的话,他认为也会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如果没有发生这些事,自以为是个人物,生活还算幸福,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收入,自己多少有点一定的职务。”李玉前说,如今,他却为生存四处奔波,为案子依旧迷惑,为生存和案子承受的负担,感到无比沉重。

 

②23年前被定为杀妻灭子后,他一直在申诉

时间倒回至23年前,2001年3月20日,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李玉前的30岁妻子谢某某和3岁儿子双双遇害。

李玉前成为被怀疑对象,被指控杀人分尸。被认定杀害自己妻子和孩子后,李玉前极力反对。

23年过去,李玉前仍记得当年的情形。2024年8月16日,李玉前向记者讲述当晚他的活动轨迹。

“当天是星期一。”李玉前称,2001年3月19日晚8点,朋友龚某某和妻子周某到家来玩,便在客厅喝茶聊天。

晚上8点40分左右,李玉前接到电话,被朋友邀约出去喝酒,他便和龚某某一起前往,留下周某和李玉前妻子在家。

当晚11点,喝完酒后,朋友再次邀请到六盘水市区玩,李玉前说,考虑到周某怀孕,便让龚某某返回,自己和朋友一行六人打车到六盘水市。

在出租车上,李玉前称,他接到龚某某电话:“他说到我家去接人(周某),敲门没人应。”

后来,李玉前从龚某某处获悉,周某当晚10点半离开李玉前家返回自家,这一说法得到龚某某的认可,多次打电话无果后,龚某某当晚自行回家。

李玉前称,从六盘水回家时,已是次日凌晨3点左右,3月19日晚不具备作案的时间,且有不在家的证人。

根据2001年5月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3月20日凌晨,李玉前喝酒回家后见妻子对其不理睬,便起意掐死妻子,用枕头捂死被惊醒的儿子。3月20日晚9时许,李玉前找来情人、炼铁厂女工孟某某一起分尸,孟某某用背篓将尸块分批转移到炼铁厂高炉焚化。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某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此后,李玉前以“没有杀人,判决有误”为由,提起上诉,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发回六盘水中院重审。

③被抓后称遭刑讯逼供,既要承受高压环境又要不断申诉

李玉前告诉记者,2001年3月28日,他被公安机关从家里带走, 4月4日被送进看守所刑事拘留。

“当时抓了我之后,就让我承认杀妻灭子。”李玉前回忆,2001年5月23日,当地检察院人员到看守所进行审讯。

李玉前称,他遭遇了刑讯逼供,被折磨了8天7夜,是出于无奈做出的口供。

记者获取的一份2023年8月14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参与案件办理的多名民警称,不存在刑讯逼供和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的情况,对于学历较高的李玉前,审讯工作非常谨慎,有侦查人员表示对于这样的大案,都很细心对待,有严格的执行法律程序。

对此,李玉前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针对李玉前提出的刑讯逼供,有必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依然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缓,李玉前再次申诉,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维持原判。

2004年10月20日,李玉前被送到了贵州省第一监狱服刑。

服刑21年,李玉前至今还记忆犹新。

“初进去,无法想象这种事情会真的发生,但感觉到一切又那么残酷和现实,经历过极端的痛苦和绝望,无数次想过自绝,从死亡的边缘一次次徘徊。”李玉前说,他的人生被完全改变,只能接受,慢慢地调整自己,既要承受高压环境,又要不断申诉,向外面发出自己的声音。

在狱中,年长的人劝他、骂他,他认为这是在时刻警醒他。

“亲人离世,精神崩塌,活不下去,感觉这世界已经生无所念。”李玉前说,一个受冤枉的人,如果想伸冤,就要比普通犯人承受双倍的压力,不仅要承受恐惧和不安,还要面对申诉石沉大海的无助。

在狱中,即便时间和空间有限,但李玉前仍保持锻炼,“监室门口可能两平方米,只能原地跑步,做深蹲、俯卧撑等。”李玉前称,运动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不运动,身体机能可能就严重衰退。

如今,每天早上,李玉前仍保持晨起锻炼的习惯,每天坚持跑步一个小时。

④李玉前称和妻子是高中同学,结婚前曾和他人保持两性关系

申诉中,李玉前坚称,他和妻子谢某某并没有太大的矛盾,不存在作案动机。

2024年8月16日,李玉前向记者讲述他和妻子的故事。

李玉前称,1986年起,他和妻子谢某某就是高中同班同学,但两人并未有过正面接触。

“高中三年,我和班上女生没有接触,甚至没说过话。”李玉前介绍,1989年高考,他和妻子都落榜。

次年,李玉前和妻子又在同一所高中补习。

“我依旧在理工班,她改为文科班了。”1990年高考,李玉前高考位列当地第一名,顺利考上大学。

彼时,李玉前并不知道是同所大学,“我看到录取榜上有我的名字,也有她的名字。”

直到9月开学报道,李玉前在上学路上遇到妻子,才知是同所大学。

由于是高中同学,进入大学后,李玉前和谢某某的走动开始频繁。李玉前称,每个月的饭票、菜票不够吃,都是谢某某接济补充的。

“一直到大二,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李玉前介绍,毕业后,因谢某某在水钢工作,他便追随去了水钢。

李玉前称,原本他可以去当地学校教书,但面试时,被校长告知“在这教书可惜了”,便被推荐到生产一线——炼铁厂,从此两人便在不同地方上班。

“我们都是倒班,有时间相同,有时不同。”李玉前称,妻子在宿舍做饭,有时他会去妻子所在的宿舍吃饭,天黑后再返回自己的宿舍。

李玉前介绍,厂里单身职工多,大家喜欢凑在一起打牌,生产班长经常给大家介绍对象,其中,孟某某便是生产班长给李玉前介绍的对象。

“我说我有女朋友,不上班的时候,我也带妻子到他们家做客。”在李玉前看来,班长有点乱点鸳鸯谱。

即便别人介绍,但李玉前坚称,因为有女朋友,从未对别的女生动心思。

李玉前介绍,1995年初,和妻子结婚前,他曾和孟某某保持两性关系,这样的关系也被公安机关写进起诉书中。

2000年6月,孟某某曾到李玉前家中,将她和李玉前的关系告知谢某某,这引起谢某某的极大愤怒,要求离婚,“我妻子当时闹得非常凶,但是我妻子回去后,都不告诉父母。”

后来,孟某再次到李玉前家时,被在家休息的李玉前撞见,李玉前称,他当场揭穿孟某某的谎言,受到当场打击后,孟某羞愧哭着跑了。

李玉前介绍,后来孟某某曾到办公室闹过,双方之间的事便公开化了。

⑤哥哥前后帮忙找了四波律师,岳父岳母也帮他申诉

李玉前入狱21年来,哥哥李玉山一直奔波在幕后。

李玉山称,接到弟弟电话后,他便从外地赶到水钢帮忙寻人,对于弟弟21日报警一事,他并不知道,被警方带走后,从朋友处获悉。

“刚得知公安机关把他带走的时候,我当时心里五味杂陈,我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当时气懵了,第二天就回家了。”李玉山说,他当时还说既然做了畜生不如的事情,不会为他收尸,但回去路上一直反复思考这件事前后。

在探视期间,李玉山被弟弟告知不是凶手,“我当时说既然不是你做的,你在里面你就好好的活着,外边该我做的事情我就会去做。”

多年来,李玉山一直为此事奔波,先后找了四波律师。

“我觉得根据当时证人提供的证据,李玉前回到家之前,人已经遇害了。”李玉山说,在家里,到处都翻过,但是什么也没发现。

李玉山称,他曾和李玉前在李玉前家休息,直到李玉前被抓,房子被查封,他才到外面租房。

“屋里没有任何异常。他家里边发现了一些血迹,是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让血迹显现出来的,肉眼根本发现不了什么。”李玉山说,如果当时把纸箱翻过来,就能看到血迹。

李玉前介绍,事发之初,岳父岳母受也怀疑他,2001年7月13日,第一次开庭后,岳父母才知道事情前后。

判决后,李玉前便上诉,“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没缓解,死刑的威胁马上就落到了你的头上。”李玉前说,当时脸上一片漆黑,没有一点血色,头发几乎掉光,他被医生告知心理压力过大,内分泌完全失调,过于焦虑造成的。

多年来,李玉前在狱中坚持申诉。李玉前岳父岳母为其多次奔走,到各级政府部门求告,此事也被多家媒体公开报道。

“他岳父母在的时候,我们一起去贵州司法机关反映,我记得有个领导说丈夫杀妻子的太多了,但是岳父母为女婿喊冤,是第一次遇到。”李玉山说,这些年,因为坚信弟弟无辜,所以才一直帮忙反映。

⑥代理律师称提前会议提交17项申请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李玉前表示有些内容他并不认同。

李玉前称,2001年3月21日报案后,已将孟某某作为唯一的重大嫌疑者提供给刑侦人员,并且多名目击者看到一个女人背很重的东西前往高炉,并帮忙将目击者信息提供给警方。

据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2001年3月20日晚,李玉前与孟某某将被害人尸体分解,由孟某某背至高炉焚烧。

“法院认定第一次抛尸是从我家里,又返回第一现场,把第一现场尸块中转到第二现场304室,再由304室又向第三现场进行抛尸。”李玉前说,之所以怀疑孟某,李玉前解释说,当初怀疑是被绑架, 因为与他家有矛盾只有孟某。

记者采访到其中一名目击者龚某某,对方表示,20日晚上上夜班,接近一点时,有人看到有人背东西上高炉。

判决书显示,孟某某解释说,3月20日黑后,在楼下遇到李玉前,李玉前邀约来玩,到家中后,告知其家里出事,请求帮忙分尸抛尸。

2024年8月16日,李玉前代理律师周兆成说,2020年9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判决,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李玉山便找到他代理此案,“除了李玉前被非法拘禁做的有罪供述和孟某的指控外,没有任何客观证据可以证明李玉前实施了杀妻灭子,同时也不具备犯罪动机。”

接受委托后,周兆成介绍,专门组织律师团队进行大量调查取证,请教了很多法律学专家,因此想重新鉴定喷溅血迹到底是死亡时形成的,还是分尸时形成的。

“庭前会议,标志着二审正式进入审理程序,我们向法庭总共提交了17项申请。”周兆成认为,一审中鉴定存在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地方,要求对当年案发现场以及相关血迹进行重新鉴定,无论检察官还是法官,均说充分保障申请权利。

“一个人不应该为他没做过的事情承担责任。李玉前如果实施了杀妻灭子,法律就应该严惩他。如果没有,也应该给他公平和正义。”周兆成说,对于李玉前来讲,他完全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他的妻子之间的矛盾,而且案发前,妻子已经原谅了他。

周兆成认为,在案件中,只需要证明李玉前没有实施杀人的行为,没有作案的时间,没有作案的工具,没有作案的动机,现场均没有李玉前的生物学特征以及他的血迹,那就可以排除李玉前嫌疑了。至于说李玉前的爱人到底是谁杀的,由公安机关来予以认定。

⑦学习专业知识为开庭准备,未来将为妻儿建“归魂冢”

一年多来,李玉前没闲着。

“我买了相应的法医学和痕迹学(书籍),学法医学、解剖学这方面的知识。”李玉前说,其次,他还对一审判决内容与证据进行了全盘的重新解读与留痕。

第三,还为即将的开庭做准备。

李玉前坦言,妻子和儿子已经被毁尸灭迹了。

他打算将其衣物收整后,在老家建立一个衣冠冢,李玉前取名为“归魂冢”,“为什么?他们是在家乡之外的地方被杀害,所以我要接他们的魂魄回家。”

李玉前称,岳母家前有座山,将在山下选址。

原先,李玉前曾收整过一些衣物,寄放在弟弟家,后来因公安查封,更多的衣物并未收整。

“岳母岳父他们后来彻底明白了,第一次看我的时候,半信半疑,开完庭之后,他们坚信了(凶手)应该不是我,但心中对我的恨意未消。”李玉前说,不管案件结果如何,只要现场解封,他都要去做一些事,给自己精神一个去处。

站在当年的案发现场,李玉前感慨万千,“已经无法看到当年的旧貌,这种痛随着时间推移,已经基本麻木了。”

李玉前称,忙于生计时,将妻儿埋藏在记忆深处,梦中常常梦到他们,想念时就会拿出照片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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