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听丨禁止在烈士陵园跳舞要旗帜鲜明
评论员 时风
跳舞可以,但在烈士陵园跳舞绝对不能容忍!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在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红军烈士陵园墓碑前,有多人不听劝阻,跳广场舞。视频披露后,在网上引发众怒。
烈士陵园是为国家和民族牺牲的英雄们长眠的神圣之地。在这样的地方进行娱乐活动,无疑是对烈士们的亵渎。
(图源:中国新闻周刊)
首先,这一行为违规违法。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中强调,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图源:视觉中国)
其次,这一行为违背公德良俗。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不仅违反了这些规范,也暴露出一些人对于公共道德的缺失。敬畏先人,让逝者安息,是千年中华文化的传统。跳广场舞的行为,不仅破坏了陵园的庄严肃穆,也伤害了那些前来祭奠烈士的人们的感怀之情。
(图源:视觉中国)
再者,这一行影响精神传承。烈士陵园是纪念英雄、传承精神的地方,是青少年爱国教育基地之一,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守护烈士英魂、捍卫英雄正气,怀着敬畏感恩之心,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精神。
文章最后,附一首打油诗作为结尾:
烈士陵园广场舞,
离谱行为惹众怒。
旗帜鲜明要禁止,
精神岂能遭亵渎?
责任编辑:陈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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