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市纪委监委通报!

河南24小时2024-06-03 15:12:39

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现将集中整治以来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柘城县牛城乡史庄村党支部书记杨凤强、党支部原书记杨凤合、村干部杨长生组织策划非法集资,强迫群众捐款问题。2024年3月,杨凤强、杨凤合、杨长生强迫群众捐款,用于唱戏及租用场地款等费用支出。2024年5月,杨凤强、杨凤合、杨长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睢阳区高辛镇刘苇元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绵卿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8月,王绵卿收到土地租金后未入村账,用于偿还该村租地款和办公支出。2023年2月,王绵卿未将安装光伏发电板补贴及发电收入入村账,直接用于偿还其任职期间垫付的地租等支出。2024年5月,王绵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城市李寨镇陈庄村村两委负责人苏浩违规多收取群众种粮保险费等问题。苏浩任永城市李寨镇陈庄村村两委负责人期间违规多收取群众玉米保险费和小麦保险费,直接用于给未参保村民进行参保。2022年3月至今,苏浩从未按规定将村务财务收支情况向群众公开公示。2024年5月,苏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陵县阳驿乡袁楼村党支部书记杨汝田办理低保中违规收取群众礼金问题。2021年,杨汝田任宁陵县阳驿乡袁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为群众办理低保中收受群众礼金用于个人花销。2024年4月,杨汝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睢县潮庄镇袁楼村村委会原主任袁其文违规侵占村集体林地粮食补贴问题。2021年,袁其文任睢县潮庄镇袁楼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其妻子、儿媳名义申报并领取村集体林地粮食补贴款。2024年5月,袁其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扛稳扛牢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深刻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急迫性,切实增强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拿出“超常规”举措,形成“超常规”机制,以更大力度强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驻马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办案引领,采取超常举措,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平舆县东和店镇宁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宁光选等人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等问题。2015年至2021年,宁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宁光选,村委文书李兰运,村委委员、二组组长李兰强等村组干部,采取虚报粮食补贴亩数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90.46万元占为己有。宁光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宁光选、李兰运、李兰强被开除党籍,涉嫌贪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18名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二、西平县焦庄乡席王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董军耀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20年10月,董军耀未履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擅自将80亩集体土地租赁给本村村民刘某某,但刘某某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严重侵害集体利益。2024年4月,董军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驿城区板桥镇夏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万大勇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2023年12月21日,万大勇在自家和其堂兄院内待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4月,万大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案例,有的胆大妄为,骗取补贴款;有的任性用权,擅自处置集体资产;有的大操大办,加重群众负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公开通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报要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扛稳抓牢集中整治主体责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主管、监管责任,深入排查问题,强化纠风治乱,以整改整治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执纪执法为民、反腐惩恶为民,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精准排查线索,从严从快查处问题,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向纵深发展。要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大查办力度,加快查处进度,提高办理质效,以办案带动全局。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扛稳抓牢主体责任、主管监管责任,扎实开展问题排查、整改整治工作,通过一个个问题解决、一件件实事办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发挥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南阳市纪委监委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淅川县九重镇孔北村村委会原委员、文书刘小亚挪用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等问题。2021年至2022年,刘小亚利用工作便利,截留孔北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8.9万余元,用于其本人经营生意。2024年4月,刘小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州市裴营乡屈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屈显春违规向群众乱收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屈显春违规收取屈湾村群众“建房款”共计10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屈显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屈显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方城县券桥镇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保太侵占、套取绿化占地补偿款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王保太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将集体土地登记在其本人名下等方式,侵占、套取绿化占地补偿款共计22.5万余元用于个人支出。王保太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5月,王保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着力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取得了初步成效。上述三起案例就是近期查处的基层“微腐败”典型。个别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受到严肃惩处,教训极其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醒警惕,严守铁规铁纪,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为,做到克己奉公、为民奉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下更大气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关心关爱,增强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案件查办和问题整治贯穿集中整治始终,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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