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听|银行丢失上亿元金茶花:黄金可失,银行信誉不能失

大象评论2024-05-10 13:50:00

评论员 邱延波

黄金铸花易,物主维权难。

据媒体报道,云南女企业家李翠华,租用工商银行云南石林支行一处房屋用来展出四棵金茶花,后双方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银行将李翠华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将4棵金茶花交给工行石林支行保管,并明确了工行的返还责任,但之后这些金茶花却下落不明。

这四棵金茶花中最大的一棵是将64吨缅甸红木雕刻成总重量为999公斤的金茶花树、雕刻56朵茶花以及999片茶叶,外镶20公斤金箔,曾在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展出。2001年经北京一评估公司评估,这一棵金茶花价值人民币2515.5万元。李翠华认为,2001年至今,已经二十多年,物价已上涨数倍,加上其余三棵尺寸稍小的金茶花,这四棵金茶花现在的价值大概有上亿元人民币。

(图源:大皖新闻)

价值昂贵的金茶花在银行下落不明,负有保管责任的银行并未明确自己的职责,而是让李翠华去法院起诉。李翠华早已破产,根本无力承担高达两百多万元的诉讼费,此前数次起诉也因为无法支付诉讼费被迫撤诉。

法院执行笔录明确显示金茶花由银行保管,以后归还李翠华,为何会在银行不见了?银行言辞闪烁,法院语焉不详,到底是案件复杂,还是案值太大责任太重导致各方行规避之术?这件事暴露了银行内部管理之缺失,风险意识之薄弱。银行应该完善内部管理,防止出现失窃案例:一是对外接收藏品时,要先做出专业评估鉴定,不能简单等同于普通物品处理;二是加强员工培训教育,防止监守自盗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保管协议,未经合法指令不得擅自移交藏品,避免藏品在移交过程中下落不明,无法对藏品所有人交代。

(图源:大皖新闻)

金茶花之失,是该支行信誉之失,是对法治的一次考验。事件的意义不在于金茶花之贵,而在银行之责。银行,国家金融的基石,信誉的象征,保管之责,重于泰山。如果金茶花之失,银行可轻描淡写,如何取信于客户,如何维护自身信誉?这不是简单的物品丢失,而是信任的消减。该支行需要正面回应,透明处理,以证清白,方能重塑信誉。

(图源:大皖新闻)

银行如盾,保护财产安全应坚不可摧,信誉为锋,赢得群众信任应锐不可挡。若盾不固,锋何以立?银行内部管理之疏漏,如蚁穴溃堤,金茶花之失是外在表现,反映的是银行内部监管混乱。银行内部监管造成的损失,不应当由李翠华承担。但她却多次因掏不起诉讼费而被迫撤诉,诉讼费不应成为普通人难以承受之重,更不应成为阻碍公正的门槛。正义若需以金钱衡量,法律的天秤又怎能不失衡?

真相比金贵,诺言重于山。在这件长达十多年的追讨中,公众期待的不仅是金茶花的真相浮出水面,更是法治之光普照,让每一颗寻求正义的心都能得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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