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照“三镜” 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偏航

人民论坛网2024-04-21 20:51:37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广大青年干部风华正茂,正处于锻炼本领、努力有所作为的阶段,必须时刻自省,常照“思想之镜”“行为之镜”“作风之镜”,确保自己始终坚守党的纪律规矩,更好地履行青年干部的职责和使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照“思想之镜”,做到“明方向”不偏航。作为青年干部,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学习的姿态,以确保我们的思想始终与党的宗旨和纪律保持一致。必须潜心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全面学、系统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对照思考学,领会吃透“六大纪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学懂弄通条文新规定,准确掌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对照“行为之镜”,做到“守规矩”不偏道。纪律严明,一直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一项项伟大成就。从党的章程到各项纪律规矩,《条例》详细阐述了党员应有的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它是一面镜子,让我们能够清晰地对照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的要求。它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让我们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它也为我们提供了处理问题的原则和依据,当遇到困难和挑战时,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信念,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对照“作风之镜”,做到“循初心”不偏离。党纪中蕴含的优良作风传统,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宝贵财富。从密切联系群众到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艰苦奋斗到廉洁奉公,通过深入学习《条例》,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这些优良作风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践行,不断锤炼自己的作风品质。我们必须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多做让人民群众长期受益的事,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把解民忧、聚民心、帮民富、保民安作为根本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持续良好作风,以身作则,树立好形象,更优地建设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更快地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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