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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商品标签与实际商品不符 “较真”市民将商场告上法院

大象新闻2022-02-07 21:05:03

大象新闻记者  邱延波

新密一市民到商场购买了100余元的商品,发现商场标签标注的商品规格与商品包装袋上的商品规格不符。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认为无所谓,没想到这位爱较真的市民却与商场较起了真。因为商家曾公开承诺“标价有误或打错称送双倍商品”,这位市民找到商家时,商家只愿意原价退款。市民认为商家无诚信,将商场告上法院。目前,法院已联系双方,准备进行庭前调解。

 较真市民碰上较真事

2月5日,新密市民郑先生到新密市金博大购物中心购物。郑先生发现商场有一种扁桃核,标签标注为88克每包,单价为10.9元,就购买了10包。结账以后,郑先生发现这些扁桃核包装袋上写着每包仅78克。一般人遇到这种事儿可能笑笑就过去了,但偏偏郑先生是个爱较真的人,又遇到了这种较真的事。

郑先生说,商场的进出口位置贴有大大的“五大服务承诺”,其中第二条写着“标价有误或打错称送双倍商品”。郑先生找到商场工作人员,要求按“承诺”进行赔偿。工作人员一开始只同意原价退款,后来称愿意赔偿100元,但郑先生坚持要求按商场承诺的“送双倍商品”进行赔偿,双方不欢而散。

将商场告上法院后 商场愿意送双倍商品

随后,郑先生通过网上立案程序起诉了这家商场。

2月7日,郑先生与记者一起来到这家商场。商场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商品涨价了,商家把原来每包88克的商品减为每包78克,而商场的工作人员比较忙,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更改标签。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怎么说,这属于他们的工作失误,愿意接受郑先生原来提的“送双倍商品”的要求。

 郑先生表示,商场工作人员一开始说他的行为属于“敲诈”,这让他难以接受,现在不敢同意商场的条件,怕一旦接受了商场提出的“送双倍商品”,自己被商场定性为敲诈,这样他就有嘴说不清了。郑先生再三表示,自己只是个爱较真的人,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就听法院的判决,法院怎么判,他都接受。 

 法院已介入 将进行庭前调解

2月7日下午,郑先生接到法院发来的短信:新密市人民法院将您买卖合同纠纷设置诉前调解,将委派钱金生为您调解,请保持电话畅通。随后,郑先生又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再三告知,将在2月8日进行庭前调解。接着,调解员又给郑先生打电话,告知郑先生将对双方进行调解,要求双方2月8日到新密市人民法院。

郑先生说,不管法院调解成什么结果,他都无怨无悔。

 “调解员给我说了,一定给我们调解成。”郑先生说,他这次较真,并不是在乎商家那一点赔偿,而是想向商家和普通市民传递一种信息:商家既然有承诺就要兑现,现在是法治社会,希望商家都能依法经商,如果出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现象,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也希望普通市民在平时购买商品出现纠纷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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