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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守护丨一女子当街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法治现场2022-01-14 14:30:15

大象新闻·法治频道记者 薛梁

自宝丰县实施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宝丰县公安局积极行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深入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不断强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大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确保实现辖区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目标。

1月11日,宝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群众乔某某(女,32岁)于1月10晚,在县城南大街自己经营的商铺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派出所民警随即找到乔某某了解情况,乔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此为戒,今后绝不再犯。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乔某某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宝丰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请严格遵守宝丰县《关于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告》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做到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坚决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有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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