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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调解员“攻心计”,从“连交警都要告”到“双方握手言和”

猛犸新闻2021-12-27 17:56:57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通讯员 王惠姗 李金论

“你别动我,小心我告你!”

一大早,高某交警搀扶着进入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联合中心调解室的时候还在情绪激动的对交警大喊大叫。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特邀调解员李金论抬起头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名交警正扶着一名女子慢慢的往屋里走,嘴里不停地说着:“行行行!小心小心!”

“我来扶您。”李金论起身从交警手里接过高某,并将她扶到了椅子旁坐下。

【电动车惹的祸】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撞到高某后,将高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交警依据现场勘察结果,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高某不负事故责任。可是高某仍然认为交警袒护李某,导致损害赔偿谈不妥。交警无奈将其送到道交中心,告知高某可以通过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李金论看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说:“现场交警都有执法记录仪,事故中也没有认定你有责任,偏袒从何而来?不能凭空猜想去指责,说话要有依据。”

高某说:“我住院医疗费就花了五万多,李某分文未拿,出院后,俺丈夫找了李某两次都不赔偿,他作为警察为啥不抓人?再说了,我让李某拿10万元能算多吗?15万也不多。如果李某嫌多,俺情愿分文不要,但是有个条件,让俺孩开车轧他一条腿。”

李金论略带严肃地说道:“你这是典型的‘法盲’,先要求交警无理抓人,而后漫天要价,又要以牙还牙。你们这既然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就应该就事论事。作为调解员,对你受到的伤害,深表同情;对你的一时不冷静,也能够理解,但你总要静下心来想一想吧。换位思考,假如你是对方,你这些所谓‘条件’,又是10万、15万的赔偿,又是撞伤对方,要是你,你能接受吗?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这样做只会让对方觉得你是狮子大开口,甚至有讹人的嫌疑。正是你这种不理智的态度造成了对方不理解、不配合、不赔偿的结果。同时,你这种无理诉求,也会寒了一位交警的心。”

【法律帮您维权】

李金论从《民法典》讲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标准,以简单、通俗、明了的讲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高某幡然醒悟。

紧接着,李金论根据高某提供的医疗费票据等材料,对照有关赔偿标准,将各项费用以表格的形式一一列明,共计67500元。此番计算,算得高某夫妇心服口服。

当李金论把赔偿结果告诉李某时,李某父子在电话中泣不成声,谢声不断,并表示抓紧筹钱。

第二天,李金论约来双方当事人,当面清点现金后,把高某感动的热泪盈眶,拄着双拐给李金论深深鞠了一躬说:“我是个法盲,做了不理智举动,谢谢你们给我上了一堂法律课,等我能走路之后,亲自过来给你给咱道交中心送一面大锦旗。”

这样的调解是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矛盾多元化解和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截至目前,今年已通过道交中心多元化解机制调解案件1673件,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案件1224件起,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与便捷,做到了为群众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编辑: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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